- [主持人]:非常感谢姚局长的精彩解读。财税改革作为一个长期工程,结构性减税政策已经逐步实施,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实施,它的减税价值也将逐渐显现。感谢您收看本期问政节目,要想获取更多信息,请点击人民网海南视窗,感谢姚局长,我们下期节目再见。[20:11]
- [嘉宾]:为及时解决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我们提供了以下服务渠道:一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我们将有专业人员为您解难释疑;二是各地办税服务厅都设有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和办理窗口;三是通过海南国税门户网站“纳税咨询”栏目进行网上咨询;四是访问海南省政府网站和海南国税门户网站的“营改增专栏”,查询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办税流程和热点问答;五是参加海南国税“营改增”在线访谈活动,与专家进行在线交流。近期我们将连续推出“营改增”系列在线访谈活动,为纳税人解答“营改增”相关问题,敬请关注。[20:10]
- [主持人]:最后还想问姚局长一个纳税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就是在“营改增”过程中遇到了政策疑难问题怎么办,国税机关提供了哪些咨询渠道?[20:09]
- [嘉宾]:不是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四)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20:09]
- [主持人]:是不是只要取得增值税抵扣凭证,就可抵扣进项税额呢?[20:08]
- [嘉宾]:增值税实行凭票扣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凭证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和税收缴款凭证。纳税人凭税收缴款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0:07]
- [主持人]:“营改增”纳税人提供提供应税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范围为哪些?[20:07]
- [嘉宾]:在技术方面,逐项对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进行评估分析,完成了8项基础平台环境、3个系统模拟测试环境的准备工作。全面梳理了信息安全现状,对所有应用系统全面实施安全检查,拟定了网络扩容计划。购置设备用于机房电力系统改造、更换大容量UPS、存储扩容及数据迁移、解决防伪税控系统业务优化等问题。[20:06]
- [嘉宾]:在业务方面,开展了试点纳税人发票种类核定和用量测算,完成了向总局报送税控器具配置需求量、专用发票印制量,普通发票票种调整及印制计划等发票准备工作。与地税局共同制定了户籍信息交接方案,确定了户籍信息交接方式,明确了交接的纳税人范围、交接时间、工作流程以及难点问题处理原则。[20:06]
- [嘉宾]:在人员方面,集中抽调了一批精兵强将来承担试点准备工作,并组织业务骨干赴先期试点省份进行取经。筹划在全省办税服务厅增设96个服务窗口,人员已调配到位。对内已完成7期全员视频培训,对外分类分批组织纳税人进行政策辅导、发票管理知识、纳税申报等培训。[20:06]
- [嘉宾]:在政策方面,草拟了9项制度规定,编印了营改增政策辅导资料,起草了宣传资料,制定了户籍核实确认工作操作规程,营改增纳税人税务登记、三方协议签订、税种核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跨境应税服务退免税资格确认办法,草拟了发票票种衔接过渡办法,确定个体双定户核定额过渡衔接办法等。[20:05]
- [嘉宾]:在组织方面,制定了营改增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并将工作任务细化为96项,逐项分解到部门、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自上而下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营改增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国地税联席、省国税内部沟通联络、定期汇报等3项工作机制。召开了全省国税系统动员暨户籍核实工作会议和全省营改增动员会。[20:05]
- [嘉宾]:为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主要从组织、政策、人员、业务以及技术等五个方面全力以赴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04]
- [主持人]:为了确保“营改增”试点8月1日在全省顺利推行,国税部门采取作了哪些具体的工作?[20:04]
- [嘉宾]: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制度差异,加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地方收入,必然带两个不同税种制度衔接问题,为妥善处理好这个问题,财税[2013]37号通知做了安排,对纳税人从事混业经营的,分别在适用税种、适用税率、起征点标准、计税方法、进项税额抵扣等方面,做出了细化处理规定。同时为保持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连续性,文件还明确,对个人转让著作权等14项营业税免税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提供应税服务等4项营业税减免税优惠,调整为即征即退政策。[20:03]
- [主持人]:改革试点期间将如何做好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的制度衔接?对现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哪些过渡安排?[20:03]
- [嘉宾]:对这个问题,我先说明一下,营改增过程中,所有的小微企业基本都是减负的,小微企业中大部分是个体户。对个体户转到国税征管后,请个体双定户纳税人放心,原地税核定的定额到国税后会保持一定时期的过渡和稳定,在过渡期内一般不作不调整。[20:02]
- [主持人]:有的个体工商户对纳入营改增试点心存疑虑,担心原业地税局核定的纳税定额,转到国税局征管后会被调高,请问会出现这种情况吗?[20:01]
- [嘉宾]:增负对企业本身来说可能会带来阵痛,但如果对企业发展是有利的,企业是会接受它的,认可它的。从试点省市情况看,营改增试点企业的进项抵扣额比重加大,说明企业的投资意愿增强了,科技创新积极性强了,企业发展速度加快,规模不断壮大,为增强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打下了很好的基础。这也是这项改革为什么受到企业界、各部门、理论界普通赞同和认可的原因之一。[20:01]
- [嘉宾]:随着试点的深入从今年起,税负增加的纳税人户数和税额基本上呈逐月下降趋势,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企业的税负变化情况为例,试点第一个月,交通运输业企业增负0.8亿元,而到2012年12月,就变成总体减负0.8亿元,到2013年2月,总体减负2亿元,北京的情况也是这样。[20:01]
- [嘉宾]:5%左右的试点企业税负有所增加,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业中的部分一般纳税人企业和融资租赁行业,其原因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改革范围有限的原因。前期只在12省、市试点,无法避免地存在着增值税运行链条不完整、进项税额抵扣不充分的局限,如:路桥费支出和利息支出分别属于公路内河运输和融资租赁行业的主要成本项目,但由于二者并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不能作为抵扣项目,导致部分试点纳税人税负较原来有所上升。二是企业投资周期的原因。一些试点纳税人在改革前大部分设备投资项目已经发生,试点初期投资需求不足,进项抵扣相对较少,出现了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在一定时段上不匹配而带来的税负增加。三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原因。改革之初,纳税人对税制转换有一个适应过程,一些对增值税制度特点和管理要求把握得不够全面的纳税人,在外购投入中未能及时足额取得抵扣凭证,造成税款应抵未抵而带来的税负上升。 [20:00]
- [嘉宾]:从前期试点12省、市试点情况看,超过95%的纳税人税负实现了不同程度下降,平均减税幅度为31%。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负全面下降,减税约达322亿元,超过试点纳税人减税规模251亿元。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由原营业税5%的适用税率降为增值税3%的征收率,且按不含税价格计征,税负下降了40%左右。试点一般纳税人税负下降也超过了70%。[19:58]
- [主持人]:营改增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在营改增试点过程中,有的企业反映税负有所增加,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19:56]
- [嘉宾]:现在离8月1日试点实施已不足10天,我局已通过门户网站、1266热线电话、组织培训、上门辅导、发放试点事项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宣传并通知试点纳税人做好相关涉税准备工作,希望试点纳税人及时通过了解掌握营改增相关政策,积极参加税务机关组织的纳税辅导培训,调整与改革试点相关的财务管理方法,提前做好一般纳税人认定、减免税资格确认、发票票种核定及领购等准备工作。试点纳税人从8月1日起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应开具国税局监制的发票,并且从9月1日起正式申报缴纳增值税。[19:56]
- [主持人]:纳税人在改革前需要做哪些准备?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增值税?[19:53]
- [嘉宾]:目前,我省通过开展试点纳税人户籍信息移交工作和户籍信息核实确认工作,已核实确认全省涉及“营改增”的纳税人为8862户。[19:52]
- [主持人]:我省营改增纳税人有多少?[19:51]
- [嘉宾]:是否符合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以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来判断,即纳税人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500万元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有些特殊纳税人即使超过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也可以不认定或选择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它们是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不经常提供应税务服务的非企业性单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未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19:51]
- [主持人]:纳税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符合什么条件就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9:50]
- [嘉宾]: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19:49]
- [主持人]: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也就是同一交易行为含两个以上税率应如何核算?[19:48]
- [嘉宾]:这次“营改增”试点的范围涵盖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等4个应税项目;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7个应税项目。[19:47]
- [主持人]:这次“营改增”试点涉及到哪些行业?[19:45]
- [嘉宾]:前期试点的12省、市营改增运行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几方面,一是解决了现行税制重复征税问题;二是有利于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营改增增强了服务业竞争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带动了制造业的升级,促进社会专业化分工,推动三次产业融合,提高企业内部的经营管理水平,对经济结构的调整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带动扩大就业;四是有助于推动经济增长。据专家测算,上海市由营改增因素拉动经济增长0.6个百分点。五是有助于提高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地位。通过营改增,给国内外都传递了“坚定改革、扩大消费”的积极信号。营改增有利于调整我省经济结构,促进国际旅游岛建设。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初衷不仅是扶持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更重要的是支持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服务业发展迎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期。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定位之一就是推动海南旅游业及相关现代服务业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以旅游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特色经济结构。2012年,我省服务业的比重达到46.9%,虽然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44.6%,但与发达国家平均75%的水平还有较大差距。营改增后,服务企业由全额征税改为按增值税征税、消除了营业税制下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服务企业税收负担,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二、三产业的抵扣链条得以打通,能够激发制造业采购和应用现代服务产品的积极性,拉动对服务业的需求,从而进一步促进我省服务业发展和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之,营改增适应了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时代要求,顺应了以制度创新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客观规律,确保企业受惠、地方得益、国家税制得到完善,形成多方共赢的局面,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19:44]
- [主持人]:实施“营改增”对我省经济发展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9:42]
- [嘉宾]:好的。营改增简单来说就是原来缴纳营业税的业务,不再缴纳营业税了,改为缴纳增值税。1994年税制改革,增值税成为重要的税种之一,它的优点之一是仅对某个行业的增加值征税。但是当时的税制改革留了一个“尾巴”,也就是营业税。它和过去的产品税的特点差不多,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但是当时我国的服务业规模并不大,为解决主要的矛盾和问题,所以保留了存在重复征税问题的营业税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的税制格局,不仅对服务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造成了重复征税,也导致制造业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和服务业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得不到抵扣,各产业之间深化分工协作存在税制安排上的障碍。因此,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实施营改增的重要决策,就是以税制改革为驱动力,释放改革红利。此次实施营改增,就是使增值税覆盖原来征收营业税的环节,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覆盖生产和服务的全部环节,全面解决重复征税问题。[19:41]
- [主持人]:总之税收的重要性是不可否认的,最近采访姚局长,我学到一个词,叫营业税改增值税,也就是原来缴纳营业税现在改为缴纳增值税,我们为什么要进行这样的一个改革呢?[19:39]
- [嘉宾]:赞同[19:36]
- [主持人]:西方人讲,人的一生中用两件事不能避免,一件是死亡,一件是税收,我不知道姚局长赞不赞同这个说法?[19:36]
- [嘉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19:35]
- [主持人]:原生态听取民意,零距离接触权威。观众朋友,大家好,您现在收看到的是海南省人民政府网,人民网海南视窗为您共同主办的节目,本次主题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我们今天做客的嘉宾是海南省国税局姚嘉民副局长。姚局长欢迎您。[19:32]